2.4抗震支架系统施工说明
2.4.1 所有抗震支架装配施工须按照设计院确认的图纸施工,管道支架应与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建筑、结构等专业密切配合施工;
2.4.2 主材型钢标准长度为6.0米,施工单位可根据需求用机械方式自由剪裁,切口要清理毛刺,系统拼装时,锁紧扭力为40N·m;
2.4.3 为确保抗震支架的安全,可靠性。抗震支架的安装须由抗震支架供应商组织施工;
2.4.4安装抗震支架的锚栓只可固定在剪力墙,梁或钢结构梁,承重柱上。不可安装在砖,板等非建筑主体结构上。但必须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与遵循结构专业技术人员的施工技术指导。
2.4.5 拼装好的支架若有外露的切口,须用的塑胶保护端盖或镀锌防腐漆加以封护;
2.3抗震支架深化设计说明
2.3.1在确认抗震支吊架供应商后,由抗震支吊架供应商在设计院提供的综合管线的基础上进行抗震支吊架深化设计,并提供由专业软件校核的成品支架系统信息表,其内容包括系统各个节点的荷载计算及槽钢,吊杆、锚栓及连接装置的材料选型,校核承载力和挠度。
2.3.2应提供深化设计后详细的支架布局图、支架节点详图,以便施工的开展和后期验收的开展。
2.3.3 基于深化设计,应提供支吊架材料清单、供货计划及技术服务计划,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衔接。
2.3.管荷载取值依据国家标准图集《金属、非金属风管支吊架》08K132;水管自重取值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图集《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电缆荷载取值依据国家标准图集04D701《电缆桥架安装》等。管线设计承载力安全系数为1.35,多种管线综合支架应综合满足上述标准要求。
2.3.5型材由配件经过槽钢锁扣进行连接;斜撑通过专属设计的抗震连接座、可调式铰链与槽钢、吊杆、管夹等连接;需要安装在槽钢上的配件通过带有槽钢螺母的扣件与配件紧密安装。
在安装工程中,支吊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众所周知,支吊架是管道系统中的支撑构件,常用于管道等安装,支吊架的作用可大致分为以下三点:
▹承受管道的自重,并使管道的自重应力在允许范围内;
▹增加管道的刚度,避免过大的挠度和振动;
▹限制管道系统热位移的大小和方向,保证管道和与之连接的设备的安全运行。
成品支吊架是支吊架的一种,以组合性佳、安装速度快、后期维护方便等优点广泛用于建筑项目。
成品支吊架是直接生产出定型槽钢以及各种连接件,然后交由施工人员进行现场装盘的支吊架系统,用于悬吊与支撑设备、管线等设施的辅助系统,其所有构件都是在工厂预制生产,施工现场直接安装施工。
2.3.6抗震支架系统的固**:
2.3.6.1 固定于钢柱及钢梁上的支架,不允许进行焊接和钻孔,采用抗震专属的夹具进行连接设计;
2.3.6.2 固定于楼板或者梁柱等建筑结构体上的支架,应采用拉拔强度和剪切强度都符合抗震荷载要求的锚栓,且安装有效埋深必须满足要求;
2.3.7 抗震支架系统刚性及柔性支架:
2.3.7.1 所有的抗震支架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3.7.2 抗震支架必须做综合的设计方案和详细的节点详图,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
2.3.7.3 在建筑混泥土结构或者钢结构上安装使用刚性支架,需满足斜撑长细比L/r小于200,且各抗震支架配件均须满足抗震需求。在斜撑长细比L/r大于200或者斜撑安装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建议采用柔性支架,柔性支架的斜撑及连接装置均采用抗震专属设计的钢索和连接件。
2.3.8若室内空间跨度较大,室内管道较多,需要增设钢结构辅助梁,屋面上原设计未考虑管道及风管的下挂荷载,亦需增设钢结构辅助梁,所有辅助钢结构应与原结构设计进行沟通,由专业的钢结构公司进行深化设计。
2.3.8 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要尽量压缩普通支架占用空间,以确保机电管线整体的美观与少占用空间。